国家统计局3日发布数据,2014年我国全社会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6.39万亿元,同比增长59.4%。根据调查,2014年在企业自建的电商平台(纯自营平台)上实现的交易额为8.72万亿元,同比增长65.9%;在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商品或服务交易的电商平台(纯第三方平台)上实现的交易额为7.01万亿元,增长53.8%;在既有第三方又有自营的混营平台(混营平台)上实现的交易额为0.66万亿元,增长41.1%。

      对单位的电商销售额增速加快。去年通过电商平台向企业(单位)销售的金额为12.75万亿元,同比增长62.8%。其中,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金额分别为12.25万亿元和0.5万亿元。同期,电商平台向消费者(个人)销售的金额为3.64万亿元,增长48.6%,其中销售商品和服务的金额分别为2.88万亿元和0.76万亿元。

      自营平台的电商交易占比过半。去年自营平台的电商交易总额达9.13万亿元,占全部电商平台交易额的55.7%。其中,纯自营平台实现的电商交易额8.72万亿元,混营平台中实现的自营电商交易额为0.41万亿元。根据统计,2014年第三方电商交易总额达7.26万亿元,占全国电商交易额的44.3%。其中,纯第三方平台上实现的电子商务交易额为7.01万亿元;混营平台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额为0.25万亿元。“

      近几年第三方平台的电子商务交易活动集中度进一步提高。”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副主任孙庆国表示,电子商务是技术密集型产业,平台规模越大,企业管理水平越高、服务配套越好、经营成本就越低,竞争能力就越强。调查显示,淘宝、天猫、京东等排名前20的第三方平台上共实现电商交易额6.22万亿元,约占全部第三方平台交易额的九成。国家统计局在对企业电子商务活动情况调查的同时,2014年对电商平台的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也开展了调查,以获取全社会电子商务交易情况数据。